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协议

2014年7月1日中国与瑞士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正式生效。协议涵盖了如下方面:货物贸易(工业品与农产品)、原产地规则、海关手续与贸易便利、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标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投资促进、公共采购的透明化、与贸易相关的环境与劳工问题、经济技术合作、机制条款(混合委员会、咨询程序、争端解决)等。

基于这样广泛的涵盖范围,自贸协议为中瑞两国之间的货物与服务贸易营造了优惠的条件,使双边贸易更加方便,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改善了经济交流的司法可靠性。同劳工与就业方面的协议一起,自贸协议增加了中瑞两国之间的互助合作,并有助于可持续性发展。从瑞士视角来看,与其它同中国无自贸协议的国家相比,自贸协议带来了竞争优势。同时,自贸协议也避免了对中国现有及将来自贸协议伙伴国的歧视。此外,通过协议为政府间的合作建立起了一个机构性的框架,以监督协议的执行并促进协议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为具体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瑞士同增长迅速的强大中国市场之间的经济来往,对瑞士出口目的国的全球多样化以及对进口商品采购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中瑞自贸协议有助于提高瑞士的经济地位。

联邦总结了第一阶段的进展

与中国内容广泛的协议标志着瑞士外贸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并在瑞士企业中引起了极大的兴趣。 协议生效后第一年内,对中国的出口增加了3%,进口则超过4%,而瑞士向世界其它地区的出口增长只有0,4%。相对于除欧盟外的其它自由贸易协议伙伴国,瑞士当局还从未感受到企业界如此浓厚的兴趣。 

来源:经济国务秘书处 (SECO)